徐庄镇中心中学
教师《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职责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职工都要充分利用多种机会,采取恰当方式,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水、防电、防毒、防盗、防骗以及交通常识、游戏中注意的规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有下列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在正常上课期间,因教师旷课、迟到、早退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
2、在正常上课期间,因教师教学组织的原因,导致学生离开学习场所而发生伤害事故的;(学习场所指室内课的教室、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体育课的球场,体育教师上体育课将少于限定在操场上,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活动,教育学生按老师规定的项目及注意事项进行规范训练);
3、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未予引起必要的注意和重视的;
5、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6、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的;
7、教职工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的;
8、学生擅自离校等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教师发现或知道,但未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导致学生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事故的;(对每节课未到位的学生,课任教师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以便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 9、随便给学生批假,学生离开学习场所发生事故的;
10、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其他活动的;
11、实验教师违反实验操作程序或违反化学危险药品使用造成学生受到伤害的;
12、班主任是本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学习学校下发的各项工作制度、管理细则、实施方案,具体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每天要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消防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等各项教育;每月对教室的用电、用水等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学生各种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得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尤其是在公路上)追逐打架、不滑栏杆、不做危险游戏等;加强防溺水和冰雪天安全教育等。学生发生任何意外都要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给相关学校领导汇报。没有按照学校要求工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3、禁止教师在校内外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为学生进行有偿辅导,凡没有按照学校要求在校内外组织学生辅导或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出现安全事故,补课教师及组织者承担全部责任。
徐庄镇中心中学
2019.9